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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公布一批生态环境案件(第二期)
2026年04月20日 23:13   浏览:324   作者:同城资讯
恩施州为严肃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秩序,强化环境监管执法震慑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合法权益,现将正在立案调查的部分生态环境案件(畜禽养殖类)公布如下。


案件一:咸丰县万山养殖厂涉嫌不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案

2026年3月9日,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线索,咸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咸丰县万山养殖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厂利用暗管将粪污排放至山林,其行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目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件二:巴东乾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6年3月8日,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巴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巴东乾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管道外排粪污至外环境,污染堰塘后,又布设水管抽排塘内污水入山沟,造成环境污染,其行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目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件三:咸丰县地康养殖有限公司涉嫌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不合格、不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案 

2026年3月26日,根据咸丰县农业农村局移交的线索,咸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咸丰县地康养殖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利用管道违规排放粪污至外环境,其行为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件四:柳某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6年3月28日,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恩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排查,发现柳某经营的养殖场因化粪池满溢,使用水泵将养殖粪污抽排至山林,粪污顺地势流淌汇入河道,其行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目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件五:刘某、钟某、肖某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6年3月28日,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恩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发现刘某、钟某、肖某共同经营的某养殖场化粪池墙体破损、违规开口,粪污多处溢流外排,流入山林及雨水沟其行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目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件六:建始县天兆牧业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6年3月30日,建始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建始县天兆牧业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粪污清运不及时、干粪露天堆放,粪水溢流混同淋溶污水,沿沟渠漫流直排,最终汇入下游小河沟,其行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目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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